深圳市目前现行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两项补贴发放标准:
补贴类型 |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400元 |
低保家庭残疾人生活补贴 | 200元 |
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生活补贴 | 100元 |
以下是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的操作指引。
- 补贴对象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
具有广东省户籍,属于城乡低保家庭中持有在有效期限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残疾人和残疾军人。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
(1)具有广东省户籍,持有在有效期限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被评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和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持有在有效期限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且残疾等级被评为一至四级的重度残疾军人。
(2)根据《深圳市残疾人特殊困难救助办法》规定,老残一体,一户多残也纳入补贴范围内。
另注:
重度残疾是指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
一户多残是指同一居民户口簿内,户主及其配偶、三代以内直系血亲有2名以上残疾人。
老残一体是指60周岁以上的残疾人。
- 补贴申请方式
- 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残疾人,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残疾人因年龄、自身状况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的,可提交居民户口簿原件,下同)和银行账户原件,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窗口提出。
- 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在本省任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窗口提交申请证件材料,并提供残疾人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居民)委员会详细名称。
- 残疾人本人或代办人也可通过微信“粤省事”小程序、“广东政务服务网”网上申请。
- 申请流程:
- 自愿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 逐级审核。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县级残联进行相关审核。审核合格材料转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定,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审核。审定合格材料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县级残联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
- 补贴发放。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采取社会化形式发放,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残疾人账户。特殊情况下需要直接发放现金的,要制定专门的监管办法,防止和杜绝冒领、重复领取、克扣现象。
- 定期复核。采取残疾人主动申报和发放部门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定期复核制度,实行残疾人两项补贴应补尽补、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定期复核内容包括申请人资格条件是否发生变化、补贴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等。
- 补贴发放时间:
- 新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的,于审定合格后次月开始发放。
- 补贴采取社会化形式发放,直接转账存入残疾人的账户,发放时间为每月25日前。
温馨提示:领取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朋友,需在每年4月1日至6月20日期间主动申报资格认定哦~
科普小知识:
残疾证上的号码为什么是20位数?
第二代残疾人证号是20位数,前18位数是身份证号,第19位数字代表残疾种类编号,最后一个数字代表残障的级别。
国家对于第19位数字的编号规则是:
1、视力残疾;2、听力残疾;3、言语残疾;4、肢体残疾;5、智力残疾;6、精神残疾;7、多重残疾(存在2项或2项以上残疾。
并且,残障级别划分为:1、2、3、4,四个级别。